
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芦溪县标准厂房项目-劳务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芦溪县标准厂房项目-劳务分包
二、招标人: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芦溪县标准厂房项目工程劳务内容。
2.工程建设地点:萍乡市芦溪县
3.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4.计划工期:总工期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及完工时间以项目下发书面要求为准。
5.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自行路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 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选择1个中标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
6.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单位为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劳务专业分包合作入围的投标单位;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通知方式
招标人在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pxcxjsjt.com/index.php) 发布招标公告,满足条件的分包单位自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8日在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获取。
九、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芦溪县芦溪客运站3楼)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萍乡市芦溪县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8979900413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城市风情小区二单元505
联 系 人 : 肖先生
联系电话:0799-6782861